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
八、录取规则
(1)考生考试科类:安徽、福建、浙江、河南四省的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信息管理专业均招收文科及理科,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专业只招理科;其余省份所有招生专业只招理科。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生比例:所有招生专业在各省男女生比例不限,均可报考。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有关行业要求,所有招生专业肝功能须正常;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专业不能为色盲、色弱;护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
(5)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招生政策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6)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考生身份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7)详细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九、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江苏省核定的公办院校收费标准:学费:4140元/年;住宿费:石湖校区:1200元/年,书院校区:600元/年;代办费:按实收取代办。
十、毕业证书
由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奖励与助学
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奖项奖励优秀学生。设立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等多项帮困基金,并通过社会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512-62690105 62690104
学院网址:http://www.szmtc.com http://www.szhct.edu.cn
E-mail: szwszhs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