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
3、普通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所有科目计算总分,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艺术类专业,以我院在各省公布的章程为准。
5、执行所在省照顾加分政策,对照顾加分投档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江苏省核定的公办院校收费标准。
学费:普通类(不含“软件技术(嵌入式校企合作”)专业414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年
代办费:按实收取代办。
六、奖励与助学
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二建”奖学金、“横塘商会”助学金等奖项,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为特困生进行生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社会资助,帮助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七、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12-629101106291010962910108
2、学院地址: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邮政编码:215009
3、电子邮件:xsc@szjm.edu.cn
4、学院网址:www.szjm.edu.cn
5、咨询 QQ:2505600981007092790
注:原文章转载于 腾讯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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